因业务开展需要,我单位需补充引入一批人力资源战略合作单位。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力资源公司参与项目申请洽谈,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合肥东新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第二期人力资源战略合作项目
(二)项目概况:为合肥东新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人力资源服务,根据业务需求量和时限及时为合肥东新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人才测评、外包服务、人才培训等业务战略合作。
(三)项目内容及期限:根据具体业务开展签订业务合同;合作期限根据项目合作情况及考评考核情况动态调整。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具有丰富的人才测评、招聘服务及外包服务等相关业务经验。
3.信用信息记录:
①申请人在本项目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②申请人在本项目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一)提交申请文件:
1.申请报名表;
2.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企业证照;
5.投标人业绩证明文件;
6.投标人认为的其他投标资料。
(二)递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9月19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
(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雨山路与慈湖路交叉口瑶海区民生中心大厦7楼701室
(四)联系电话:0551-64690200
四、公告期限
现就上述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18日。
合肥东新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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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市场部
编辑 | 杨尚娜
初审 | 王 锦
复审 | 柳培培
终审 | 赵小宝